辨证 辨证是以中医学理论对四诊 (望、闻、问、切)所得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明确病变本质并确立为何种证的思维和实践过程。由于疾病发生的原因、病变的部位、疾病的性质、疾病的发展变化趋势是辨证的要素,故中医学在辨识证时,要求辨明病因、病位、病性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即辨明疾病从发生到转归的总体病机。
辨病因:即探求疾病发生的原因。根据中医病因理论分析疾病的症状和体征,探求疾病发生的原因和机理。某些病因,如外伤、虫兽咬伤等可直接观察或通过询问病史了解。然而,临床很多疾病,不能直接找到病因,只能 “辨证求因”,根据疾病的临床表现,推断病因病机特点以确定证。
辨病位:即分析、判别以确定疾病之所在部位。不同的致病因素侵袭人体不同的部位,引起不同的病证。如外感病邪侵袭人体皮肤肌腠,称为 “表证”;情志内伤、饮食不节、劳逸失度,直接损伤脏腑精气,称为 “里证”;咳嗽咯痰病位多在肺,腹胀便溏病位多在脾。辨明病变部位,便可推知致病邪气的属性,又可了解病情轻重及疾病传变趋向,对确定证非常重要。如水肿病,若全身水肿而以头面、眼睑明显者,属外感风邪所致,称为 “风水”,病在表,治当解表发汗;若腰部以下水肿,以下肢为重者,多为脾肾功能失调所致,病在里,治当温肾健脾利尿。
辨病性:即确定疾病的虚实寒热之性。疾病是邪气作用于人体,人体正气奋起抗邪而引起邪正斗争的结果,邪正盛衰决定病证的虚实,故 《素问·通评虚实论》说:“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病因性质和机体阴阳失调决定病证的寒热,外感寒邪,或阴盛阳虚,则见 “寒证”;外感热邪,或阳盛阴虚,则见 “热证”。
辨病势:即辨明疾病的发展变化趋势及转归。疾病一般都有一定的发展变化规律。如 《伤寒论》把外感热病分为六个阶段,以六经表示其不同的阶段和发展趋势,其传变规律可概括为: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温病学则用卫气营血和上中下三焦表示温热病和湿热病的传变规律;对内伤杂病的传变,《内经》是用五行的生克乘侮规律来表述,现在趋向于以脏腑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精气血津液之间的相互影响来表达。掌握疾病的传变规律,可洞察疾病变化及转归的全局,预测在疾病进程中证候的演变,从而提高辨证的准确性。
辨病因:即探求疾病发生的原因。根据中医病因理论分析疾病的症状和体征,探求疾病发生的原因和机理。某些病因,如外伤、虫兽咬伤等可直接观察或通过询问病史了解。然而,临床很多疾病,不能直接找到病因,只能 “辨证求因”,根据疾病的临床表现,推断病因病机特点以确定证。
辨病位:即分析、判别以确定疾病之所在部位。不同的致病因素侵袭人体不同的部位,引起不同的病证。如外感病邪侵袭人体皮肤肌腠,称为 “表证”;情志内伤、饮食不节、劳逸失度,直接损伤脏腑精气,称为 “里证”;咳嗽咯痰病位多在肺,腹胀便溏病位多在脾。辨明病变部位,便可推知致病邪气的属性,又可了解病情轻重及疾病传变趋向,对确定证非常重要。如水肿病,若全身水肿而以头面、眼睑明显者,属外感风邪所致,称为 “风水”,病在表,治当解表发汗;若腰部以下水肿,以下肢为重者,多为脾肾功能失调所致,病在里,治当温肾健脾利尿。
辨病性:即确定疾病的虚实寒热之性。疾病是邪气作用于人体,人体正气奋起抗邪而引起邪正斗争的结果,邪正盛衰决定病证的虚实,故 《素问·通评虚实论》说:“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病因性质和机体阴阳失调决定病证的寒热,外感寒邪,或阴盛阳虚,则见 “寒证”;外感热邪,或阳盛阴虚,则见 “热证”。
辨病势:即辨明疾病的发展变化趋势及转归。疾病一般都有一定的发展变化规律。如 《伤寒论》把外感热病分为六个阶段,以六经表示其不同的阶段和发展趋势,其传变规律可概括为: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温病学则用卫气营血和上中下三焦表示温热病和湿热病的传变规律;对内伤杂病的传变,《内经》是用五行的生克乘侮规律来表述,现在趋向于以脏腑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精气血津液之间的相互影响来表达。掌握疾病的传变规律,可洞察疾病变化及转归的全局,预测在疾病进程中证候的演变,从而提高辨证的准确性。
中医师承咨询热线:13051379723(微信同号)